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市属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和省厅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5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应在滨州市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3.企业应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评价条件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

1.申报企业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点击“创新型中小企业——去申报”进行自评;复核企业登录培育平台,点击“创新型中小企业——去复核”进行复核;首次登录培育平台企业需先进行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11月30日。

2.申报及复核企业均须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以PDF形式上传)以及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码备案的审计报告。

   3.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市属开发区经发局根据评价标准,对本辖区内申报企业进行初核和实地核查,11月15日前,提前向市工信局报送参与评价(复核)企业名单;于11月20日前完成本辖区内企业线上审核工作,同时正式行文,报送推荐报告和山东省2025年度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2022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评价推荐汇总表。

对申报企业近三年是否在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保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市属开发区经发局要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严格把关,查证结果和对企业参评条件的核实情况体现在推荐报告中,附件中要加上实地抽查工作资料。正式行文推荐前,务必确保推荐名单数量与系统内申报企业数量一致。

4.市工信局将对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市属开发区经发局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和抽查,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公布并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

5.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市属开发区经发局要指导企业认真学习《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有关时间节点要求做好企业信息更新、重大变化填报等工作,准确掌握直接取消公告的各种情形,及时做好请示报告等工作。

6.请广大中小企业关注各县市区通知,按照各县市区通知确定的时间、程序等申请获取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公告。

技术咨询与各县市区联系人:


培育平台系统支持010-87901037
培育平台账号问题010-12381
省级技术支持和咨询0531-88825756
滨城区工信局孙晓琳0543-3336330
沾化区工信局孙  强0543-7810568
邹平市工信局由亚飞0543-4261546
惠民县工信局孙林斋0543-8197637
阳信县工信局邱爱芳0543-8232552
无棣县工信局韩淑娟0543-6781772
博兴县工信局张宏民0543-2395539
开发区经发局董冠波0543-3183708
高新区经发局魏星宇0543-3160825
北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张  栋0543-2258037


                     

                        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