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管理,提高评标专家队伍整体素质,提高评标质量,省发展改革委对《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发改公管〔2021〕240号)进行了修订,形成《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30日。相关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邮寄信函方式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公共资源交易指导处。联系人:曹永泽;联系电话:0571-87052726;邮箱:fgwggzyc@126.com;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邮编:310025。反馈时请留下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附件: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