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科局,巴中经开区科创投促局,文旅示范区综合管理部,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我市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根据《巴中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现组织2025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型研发机构应是登记设立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企业。
(二)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登记注册地址和主要办公场所设在巴中市辖区内,注册后运营1年以上,内控制度健全完善。
注册时间未满1年,但属于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或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急需建设的,可预先受理,一年建设期满复核合格后,给予确认。
(三)业务发展方向应以研发为主,机构主要业务内容至少包含以下领域中的两项及以上:
1.基础研究;
2.应用基础研究;
3.技术研发(前沿技术研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
4.其他研发服务(含检验检测认证服务);
5.科技成果转化;
6.科技创业孵化。
(四)具备一定的研发条件。拥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必需的仪器设备和一定规模的固定场所,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100万元,场地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五)具有结构相对合理稳定、研发能力较强的人才团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在5人以上,且占全部在职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
(六)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出资方投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收入、政府购买服务收入等。
(七)研发投入稳定。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总收入的比重应不低于10%。
(八)主要从事生产制造、教育教学、科普示范、园区管理等活动的单位不纳入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范围。
二、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通过巴中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bzkjj.tccxfw.com/)进行申报和推荐。
(一)机构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认真如实填报巴中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有关附件材料(附件2),完成后在系统上向归口管理部门提交。
(二)组织推荐。新型研发机构依托单位所在县(区)、巴中经开区、文旅示范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并向市科技局出具推荐函。
(三)评审备案。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会议评审和实地考察。市科技局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提出拟认定名单报局党组会议审定。
(四)公示授牌。市科技局对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认定文件并授牌。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18时,巴中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时间截止时自动关闭。
推荐单位系统推荐和报送推荐函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填写的数据、机构运行情况等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二)各推荐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优势产业重点领域,结合所辖区域或行业实际,积极组织机构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交。
联系人:杨芳 电话:18908293595
附件1:巴中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doc
附件2:佐证材料清单.doc
巴中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