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关于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备案意见的函》(农机政〔2025〕10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5年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推动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我们研究制定了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粮食作物机械装备。加强大喂入量收获、复杂收获场景信息精准感知、多源驱动动力系统耦合、水田高效除草等粮食作物耕种管收装备智能绿色技术攻关,促进大型高端智能绿色农机装备优质产业链、供应链建设,增强农机装备产业链竞争力,服务粮食安全。
(二)特色农业机械装备。加强分布式电驱底盘、智能化精准作业、健康高效养殖等特色农业作业装备技术和“短板”攻关,促进丘陵山区茶园、设施园艺和畜牧水产养殖等特色农业机械化,服务乡村振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企业、科研院所和推广机构组建的企科创新联合体,并签订联合协议。参与项目实施单位为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制造能力的农机制造企业和较好科研能力的科研院所。
2.生产制造企业须拥有完备的生产制造设施和机械加工设备,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能足额提供配套资金,具备零部件及整机生产制造的各项保障条件。
3.科研院所应掌握所申报项目领域的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在该申报领域具有一定科研技术优势,具有与项目相关的前期工作基础,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
4.推广机构应掌握辖区相关产业发展布局情况,具备指导制定农机农艺技术规范、协助开展研发机具检测鉴定、技术示范推广、应用场景建设和人员技术培训的条件。
5.联合体所有单位近三年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在税务、信用、环保和劳动保障方面无重大不良记录。
(二)首席专家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为创新联合体内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被聘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57周岁以下,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统筹协调沟通能力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能够承担一体化试点项目的管理与实施任务。
3.具有过硬的专业技术素养,有承担过省级及以上农机装备技术相关项目的经历,在农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4.遵纪守法,无不良科技诚信记录。
(三)申报或参与申报的企业须提供配套资金,总额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额度的70%,并签订《配套资金承诺书》(见附件4)。
三、组织方式
(一)采用竞争择优方式组织。其中,指南代码1001-1004和2001-2003择优选取采用两个不同技术路线的创新联合体承担。
(二)强化绩效评价管理。申报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应同步填报“2025年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绩效目标指标体系表”(附件3),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考量,并纳入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和项目实施后验收的相关内容。
(三)项目受理后将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进入后续答辩评审,对符合指南方向且通过答辩评审立项的项目予以支持。为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由农机制造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申报。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资金采取分年度拨付方式,组织年度常规绩效监控、重要节点标志性成果和实施期末综合评价,后续资金下达与监控结果挂钩。
(四)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财政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程序。申报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交《省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
(二)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绩效目标指标体系表和配套资金承诺书,并于2025年11月21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规范项目填报。申报单位须对照指南规定的指南代码进行申报,指南中的目标任务为基本要求,鼓励申报单位在确保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研发能力增加技术指标或提升性能参数,以提高自身竞争力和项目实施质量。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省级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申报书、可行性报告、附件(联合体协议、有关证书、专利、首席专家职称证书等)顺序,一式5份装订成册。
(二)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21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装备处高晋宇,电话:025-86263170;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魏崇辉,电话:025-86263713;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纪晟,电话:025-83633155。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1308室;邮编:210036。
附件:1.2025年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申报书(样表)
3.2025年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绩效目标指标体系表
4.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配套资金承诺书
苏农机[2025]11号.doc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