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相关单位:

根据《南平市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南政办规〔2025〕11号),加快推动与重点产业相适应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更好地发挥地方高校对地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加速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现将《关于开展南平市校企合作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予以发布。请根据申报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辖区内高校与企业共同出资开展的兼顾民生保障与农民增收的关键性技术攻关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辖区内高校二级学院,合作单位必须是南平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要求上年度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3%,农业企业要求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内外具备技术优势的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第二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研究。

2.项目申报内容应符合支持方向。校企出资比例为1:1,申请资助额度不得超过校企双方出资总额的5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万元。高校应于项目立项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将出资金额打入市科技局账户,否则不予立项;企业出资方式由高校与企业共同商议决定。若市科技局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自筹解决。

3.项目负责人、合作企业有到期未结题的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不得申报。合作企业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项。

4.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6年1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8年12月30日。

5.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6.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合作企业法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7.申报项目时,需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8.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检测考核,经费配置科学合理。

9.申报单位应参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

三、项目申报、推荐时间及流程

1.项目申报、推荐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至11月21日。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申请书提交时间截至2025年11月28日。

2.项目网上申报流程:申报单位注册登录南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项目类型及对应指南代码(校企项目:NP2025XQ101)─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

3.推荐单位通过市级项目推荐流程进行内部审核,并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后,由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四份,逐级签章后报送。

四、联系方式

(一)技术问题联系方式

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包括单位注册、科技人员注册出现异常)请与技术支持部门联系。

联系单位:福建省海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87882011、0591-87862982

(二)项目申报及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维、魏玲珊

联系电话:15759977502、0599-8803157

(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素萍

联系电话:0599-8860201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翠屏路2号南平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大厅中庭14号窗口(市科技局)

南平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6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南平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5年1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