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园区已纳入中关村特色产业园体系,且在有效期内。
(二)园区未在高品质科技园区项目支持周期内。
事项描述
(一)申报对象
中关村特色产业园区运营单位。
(二)支持内容
支持围绕园区产业和企业创新发展需求,编制园区发展规划、打造高水平专业化运营团队、建设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承接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加强特色产业培育、引进和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独角兽企业,举办特色产业品牌活动、开展国际交流合作、营造国际化发展环境等提升园区综合发展质效。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申报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11-07至2025-11-1318:00:00
办理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填写《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特色产业园区提升发展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并通过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https://mis.kw.beijing.gov.cn),选择“中关村政策资金”中“支持特色产业园区提升发展”申报方向,进行在线填报和提交;或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
咨询电话
010-88828805、010-88827082,010-58858680、010-58858689、010-58858681、010-58858685
特殊说明
(一)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二)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内容的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的,本年度不再重复支持。
(三)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本项目申报的相关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本项目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