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市众创空间持续健康发展,为构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提供平台支撑,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梧州市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备案的众创空间应满足《梧州市众创空间备案认定和管理办法(修订)》(梧科规〔2023〕1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条件。

(二)优先支持符合以下条件的众创空间备案:

1.基本具备专业化条件要求的众创空间,详见《办法》第四条(九)。

2.设立创业种子资金或孵化基金,且有投融资案例的众创空间。

3.服务模式有创新或亮点的众创空间。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请各众创空间填写《梧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情况报告》及提供附件佐证材料(见附件1、2),于2025年12月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寄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红岭大厦2107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zkjcg@163.com)。

众创空间应对所提交的数据、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备案资格。

(二)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进入评审考察,对通过评审考察的众创空间经公示无异议后,以文件形式公布备案名单。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桂玲

电 话:0774-3856331

地 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2107室

附件:1.梧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

2.XXX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情况报告

                梧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梧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wps

附件2XXX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情况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