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金奖不超过30项、银奖不超过60项、优秀奖不超过70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金奖不超过10项、银奖不超过15项、优秀奖不超过50项。
二、参评条件
参评专利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应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参评专利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限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限4项;专利权人是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参评项目总数限10项。
三、工作程序
(一)推荐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申报单位对符合条件项目提出推荐意见后,须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逐级上报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开展审核及评选推荐。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的推荐项目,须获得本省(区、市)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意。所有推荐材料按要求于2026年1月23日前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初审
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项目初审并反馈建议名单后,各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全部专利权人及发明人(设计人)进行考察并按规定程序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推荐单位需在本系统或地区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推荐项目,并按要求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正式推荐项目及材料。
(三)复审和公示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正式推荐项目进行复审,形成拟获奖项目名单,根据需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专利奖获奖项目名单。
(四)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专利奖授奖决定,向相关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颁发奖牌、证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010-62083614
邮箱:zhuanlijiang26@cnipa.gov.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西门收发室中国专利奖专属信箱
邮编:100088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