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落实中山市知识产权强市战略,不断完善“1+1+N”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我市知识产权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中山英才计划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现开展“中山英才计划”(知识产权领域)特聘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1+1+N”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含各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及分中心、快速维权服务中心、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等)全职工作、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才。申报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爱国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作风和科研诚信优良,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创新价值较大、专业能力突出、业绩成果显著、作出积极贡献的人才。

(三)2024年1月1日前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全职工作,依法在中山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个人所得税。入选后须继续全职在中山工作3年以上。

(四)近5年在“1+1+N”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知识产权领域密切相关。

二、档次标准

特聘人才分A、B、C、D四档,其中A档一般应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B档一般应具有省内领先水平,C档一般应具有市内领先水平,D档一般应为优秀青年骨干人才。此次知识产权人才评定属于特聘特支类人才,评选1名,具体评分标准详见《2025年中山市知识产权领域特聘人才评定指标体系表》(见附件2)。对入选人才的资助标准和支持保障措施按照《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评定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对外公开受理时间。

(二)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须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3/index),在搜索栏处搜索:“中山英才计划”特聘人才申报(知识产权领域),进入后点击“在线办理”按要求填写材料提交,待审核通过。具体流程如下:

1.填写申报书。下载本申报通知对应的申报书并在线填写表格,按相关要求据实填写完整,可加页但请勿修改申报书样式。

2.系统提交。将可编辑版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按“材料名称+日期”格式命名提交至申报系统,相关附件材料请压缩成一个文件。

3.审核回复。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审核状态参照资助类流程,申报人需根据系统回复(含系统发送短信)指引进行下一步操作。

4.递交纸件。审核通过的全套申报材料按一式三份采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目录、页码,以胶装形式装订成册,并在书脊处标注项目名称,在每一个附件上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递交到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A区10/11受理窗口(不接受邮寄递交方式)。

(三)核准初审。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核准受理。

(四)专家评审。从中山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中挑选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分,根据各申报人综合评分和名额设定,择优确定入围名单。

(五)党组研判。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对入围名单进行综合研判,研究确定公示名单。

(六)公示。名单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三方签约。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入选特聘人才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入选的特聘人才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备案后,由知识产权领域评定部门与特聘人才所在单位、特聘人才签订三方聘约,明确聘期内的任务内容、年度考核目标、退出方式等相关事项。

四、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应当在2025年11月10日起至2025年12月9日23:59止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并按时提交纸质材料,因逾期造成申报时效失效的将视作申报人自动放弃。

五、申报咨询

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760-88239823

邮 箱:zsszscqcjk@163.com

地  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48号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附件:1.2025年中山市知识产权领域特聘人才申报书

    2.2025年中山市知识产权领域特聘人才评定指标体系表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5年中山市知识产权领域特聘人才申报书.doc

附件下载:

附件2:2025年中山市知识产权领域特聘人才评定指标体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