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依据《温州市区“拨投联动”支持高能级科创平台发展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工作指引(试行)》(温政办〔2025〕9)、《温州市区“拨投联动”支持高能级科创平台发展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实施细则(试行)》(温科发〔2025〕13),经研究,决定开展市区“拨投联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项目、人才项目或孵化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需经所在新型研发机构推荐;项目所在新型研发机构或新型研发机构相关的科技成果转化公司进行参股。

(二)需依托企业主体开展,且应是在温州登记注册,财税隶属关系在温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原则上由核心团队成员担任,要求项目负责人为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不低于35%,或核心技术团队直接或间接合计股权不低于50%。

(三)技术成熟,有明确的产业应用背景和较高的经济价值技术,具备商品化、产业化的条件。优先支持已经过科技成果原理验证、技术可行性验证、产品和场景体系验证、商业前景分析等概念验证的项目,或已经过样品试制、已形成研发样品、已有样品销售收入的项目。

三、申报时间

市区“拨投联动”项目申报时间: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17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四、申报流程

(一)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申报单位通过“温州科技大脑科企通”(网址:https://kjdn.wenzhou.gov.cn/)实名申报,点击“进入办事大厅”,选择“温州市区拨投联动项目”,点击“在线办理”进行项目申报。

(二)市区科技部门对属地企业申请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尽职调查,市区两级代持国有企业对申报企业开展市值评估/估值、专家评审;

(三)市区科技部门、市区两级代持国有企业需在11月23日前,完成“拨投联动”所需流程,形成拟定具体项目拨投联动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申报书、平台推荐函、可行性报告、市值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报告、项目合同书、项目投资协议等)报市科技局。

五、注意事项

(一)属地科技部门应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国家和省市区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二)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研发主要内容、技术指标、完成目标等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

(三)项目推荐单位应建立科研诚信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相关规章制度,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对项目所提交材料及成果的科研诚信负责。

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成果处:金冰欣,88962023;

鹿城区科技局:王友,88201522;

龙湾区科技局:林丽婵,85859259;

瓯海区科技局:孙素芬,88537557;

海经区经发局:任涨渝,88078299;

技术支持“科企通”:赵文杰,88962019;黄良孟,88962008。

温州市科技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