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吉安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提升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质效,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依据《吉安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吉府办发〔2021〕13号),参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吉安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gxkkjj@163.com。

2.联系电话:0796-8227279。

3.通信地址:江西省吉安市科技局重大任务与高新技术科(吉安市行政中心A座516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

附件:吉安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吉安市科技局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