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全市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根据《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漳科规〔2024〕2号)和《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漳科规〔2025〕2号),采用自愿参与、多元投入与联合资助的原则,组织申报2025年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所在的单位主要从事与所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高新技术或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生产与服务,具备必要的仪器设备、研发团队、资金保障等科研条件,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成果(专利)创造与转化能力,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2.项目负责人应是熟悉所申报项目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实际主持项目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政府公务人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重点支持在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事业单位。
3.项目进度安排必须合理,实施期限控制在3年以内,自2025年10月1日起算,最迟不超过2028年9月30日。
4.项目资金由申报单位预留。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支持专家评审分数60分以上的项目。文件下达后,申报单位将项目经费拨付给申报人。申报单位预留剩余的经费自行处理,可用于获评项目追加配套,也可作为下批次的联合项目资助资金。
项目资金预算编制必须真实、可行。若项目获得实际资助额度无法完成项目任务时,不足部分须自筹解决和争取申报单位后续的配套资金投入。
5.优先支持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城市安全、生物安全)、网络安全(含保密)、海洋经济、污染防治、防灾减灾、节能减排、科技兴警等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
6.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作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的不得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及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虚假信息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7.联合项目申报、验收与经费管理参照市级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管理。
8.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直接在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showLoginPage.do)(或登录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官方网站进入“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再进入“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填写申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
2.推荐单位于2025年11月18日前完成网上推荐,并于11月21日前报送有项目排序的推荐函(格式详见附件2),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三、申报指标
根据各申报单位与市科技局签订的《2025年度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协议书》,确定申报指标,并预留相应的项目资金(附件1:2025年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申报指标)。市直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事业单位(指漳政综〔2012〕156号文确定的市直各部门下属有科研能力的事业单位)应在项目限额内申报,经主管部门或单位学术机构把关后推荐。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经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排序后统一报送,不受理无推荐主体的申报项目。
四、申报、推荐时间安排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南代码 | 申报项目截止时间 | 申报单位推荐项目截止时间 |
| 1 | 2025年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 | 2025J2LH | 2025年11月10日 | 2025年11月18日 |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农社科 陈明木 李瑞瑞
联系电话:0596-6363126
电子邮箱:chenmingmu8299@163.com
附件:1.2025年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申报指标
2.2025年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申报汇总表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附件:(漳科〔2025〕63号)漳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的通知(主).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