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安市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市财教〔2022〕407号)要求,现对2025年度广安市科技创新指导性计划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20日。

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联系方式: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2330855,科技成果与科普科2338127

传真:2331860

附件:2025年度广安市科技创新指导性计划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

  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2025年度广安市科技创新指导性计划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176310610745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