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规定,拟废止《苏州市吴中区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5年11月24日前,通过电子文档或书面信件方式提出意见。

    电子邮件发送至:fgw.cyk@szwz.gov.cn,书面信件邮寄至:苏州市吴中区发改委产业发展科(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62号605)。

苏州市吴中区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

苏州市吴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