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结合沈阳市实际,沈阳市司法局起草了《沈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12月1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沈阳市司法局。

电子邮箱:flswc-sfj@shenyang.gov.cn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3号沈阳市司法局

沈阳市司法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