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重点企业:
为加快推进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建设,根据《安徽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建设方案》(皖发改创新〔2025〕575号),拟新认定一批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节能环保、低空经济,机器人和智能船舶、量子科技、具身智能、氢能和核聚变能、生物制造、未来材料、商业航天、深空探测、脑科学、未来医疗、未来网络,新兴服务业。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建设方案》中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认定标准(附件1)。
2.依托单位未承担相似研究领域省级创新平台,核心研发人员未在其它省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任职。
三、工作要求
请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发局按照属地原则组织申报单位编制申请报告和建设任务书等申报材料(仅需pdf版,编制说明见附件2),经严格审查并择优遴选后,汇总填写《申报认定汇总表》(见附件3),于11月26日前将上述材料行文报送市发改委。
各重点企业可与属地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发局联系。
繁昌发改委 7913452
弋江(三山)发改委 3025201
无为发改委 2538613
鸠江发改委 5864382
南陵发改委 6826090
江北 2881072
经开区 5963392
镜湖区 3120059
湾沚发改委 8826612
附件:1.安徽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认定标准
2.申报材料编制说明
3.2025年安徽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申报认定汇总表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1-3.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