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学技术局,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根据《开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汴科文〔2019〕78号)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开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开封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申报流程
开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按照:“成熟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常年受理申报,集中评审认定。
(一)材料编制
申报单位编制《开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附件1)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书籍式装订,一式两份(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版要求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二)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注册并登录“开封政务服务网”(http://59.
227.251.216:9011/auth/login),选择“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栏目,提交《开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以及必要佐证材料;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县(区)科技局。
(三)审核推荐
县(区)科技局审核后填写《开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汇总表》(附件2),在申报材料、汇总表加盖公章确认,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汇总表扫描版发送至市科技局工作邮箱。县(区)科技局未审核推荐的,不予受理。
(四)窗口受理
申报单位在开封市民之家2楼综合受理窗口,提交《开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及必要佐证材料。严禁在市民之家外申报、受理。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企业科:0371-25978383
市科技局监督诚信科(行政审批科):0371-22922661
工作邮箱:kfkjjgxk@126.com
附件:1.开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2.2025年度开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汇总表
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