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该文件制订基于什么背景?

答:今年以来,市委陈吉宁书记对服务业创新发展提出最新要求。2025年3月,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四个区”建设,坚持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两手抓”,深化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生活性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服务业体系,以两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区发改委会同服务业各主管部门对2024年出台的《松江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行了研究修订,并更名为《松江区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鉴于《松江区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原则性表述,为确保该政策从“理念”转化为“实效”,根据全区惠企政策体系工作分工,区发改委对原《松江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松发改字〔2024〕227号)进行修订,形成《松江区关于推进服务业能级提升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作为服务业通用性二级政策。

自《若干措施》起草过程伊始,区发改委始终与全区各服务业细分行业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与区经委、科委、文旅局、数据局等其他服务业二级政策制定单位协调条款一致性,切实细化、优化支持方式与支持力度,在贯彻落实区领导要求并吸收各相关单位和代表企业宝贵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草案。

2.问:该文件制订有何考虑?

答:《若干措施》制订过程中主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合并同类,强化政策一致。《若干措施》第一条“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整合了原散落在服务业引导资金、软信、人力资源等多个区级服务业政策的营收规模奖励,统一奖励标准,降低受众理解与使用成本,提升政策可及性。二是多措并举,丰富支持方式。《若干措施》第二条“支持企业多元化投入”在原服务业引导资金政策投资额补贴的基础上加入贴息支持方式,满足不同类型项目需求,以多种方式降低企业成本,引导有序扩大服务业高质量投资。三是精简条款,突出重点聚焦。《若干措施》将原服务业引导资金政策行业类新引进、稳增长两条合并,并删除已写入市级政策的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区级1:1配套条款,条款数从4条删减至2条,进一步明确支持重点,优化财政资金执行绩效。

3.问:该文件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松江区关于推进服务业能级提升的若干措施》共有两项条款。一是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对认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对应统计门类规模以上标准的1倍、5倍、10倍,或认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100亿元的服务业企业给予梯度奖励。二是支持企业多元化投入。对总投资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服务业项目给予投资额补贴或贴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