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招商引资激励办法的通知》(梧政规〔2020〕6号),请遵照执行。
2025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