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镇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区经济信息委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研究,决定对《重庆市璧山区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2020-2024年)(修订)》(璧山经信发〔2022〕152号)予以废止。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重庆市璧山区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2020—2024年)(修订)》(璧山经信发〔2022〕152号)
重庆市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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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2020-2024年)(修订)》(璧山经信发〔2022〕15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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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经信发〔2025〕170号关于废止《重庆市璧山区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2020-2024年)(修订)》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