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展服务科,中意宁波生态园经济发展服务科,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科:
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实施余姚市工业企业“350”梯度培育计划的若干意见》(余政办发〔2023〕104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余政发〔2025〕5号)、《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业政策实施细则》(余经发〔2025〕45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350”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对象为余姚市“350”示范企业或入库培育企业;
2.申报项目须在余姚市辖区内实施,已按规定完成项目备案或核准,且计划总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申请的贷款贴息补助须发生在项目建设期内);
3.项目类型包括工业投资项目、制造业投资项目、数字化改造项目三类;
4.项目建设期以项目备案(核准)为依据,工业投资项目建设期起始时间原则上要求在2023年1月1日(含)以后;制造业投资项目、数字化改造项目中的数字化标杆项目建设期起始时间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1月1日(含)以后;数字化改造项目中的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建设期起始时间原则上要求在2025年1月1日(含)以后。
5.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申报,不得随意拆分项目,同一企业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申报1个项目列入年度计划。
6.其他条件详见《余姚市“350”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
二、申报材料
1.2025年度余姚市“350”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计划申请表(附表1);
2.项目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3.2025年度余姚市“350”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计划投资明细表(附表2)。
三、申报要求
1.请各地接到通知后落实专人负责,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开展申报,并做好初审,项目未经属地初审的不予受理。
2.通过初审的项目,由各地负责人汇总填写《2025年度余姚市“350”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2);
3.《2025年度余姚市“350”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由各地汇总后统一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市经信局经济运行科史老师处;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盖章后一式一份送至市经信局2202办公室(或邮寄至余姚市阳明西路239号);
4.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12月12日(下周五)前报送,逾期不候;
5.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年度项目计划,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未列入年度项目计划的不予补助。
联系人:史老师,89554208;俞老师,89554217。
附件: 1.余姚市“350”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
2.2025年度余姚市“350”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xlsx
3.2025年度余姚市“350”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计划申请表、2025年度余姚市“350”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计划投资明细表.xlsx
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