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服务业发展专项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桂发改工服规〔2022〕234号)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为做好政策衔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服务业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研究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服务业发展专项(现代服务业方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自2025年12月3日起至2025年12月16日止。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网络、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反映,电话:0771-2328630,电子邮箱:huangyu12@g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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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服务业发展专项(现代服务业方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