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相关要求如下:

一、提名书填报要求

1.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按照《202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材料。

2.专用项目不得通过网络提名(含不宜公开、内部资料等有关资料)。

3.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需选择奖励等级志愿。当所选可接受的奖励等级高于拟授奖等级时,该项目不予授奖。

4.提名者应当坚持以德为先,以学术水平为重要标准,秉持科学精神,弘扬良好作风学风,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等规定对候选人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者不得提名。

在完成奖励提名之后,如候选人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其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已不适宜奖励,候选人所在单位须及时报告提名者和科技厅。

5.所有项目完成人和候选人都需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有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把关;无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单位审核把关。省管干部可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核,也可按干部管理权限交有关部门审核。审核意见格式范本见2025年度提名工作手册各奖种提名书。

6.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人选情况确认书

(1)四川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由提名人选工作单位加盖公章,并以PDF文件提交。候选人需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有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把关;无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单位审核把关。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候选人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工作所在地派出所查询,查询时段至少为2023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工作单位存档备查。

(2)四川省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由提名人选工作单位加盖公章,并以PDF文件提交。候选人需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有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把关;无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单位审核把关。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候选人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工作所在地派出所查询,查询时段至少为2023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工作单位存档备查。

(3)四川省自然科学奖:由第一完成单位基于提名项目所有完成人填写并加盖公章,以PDF文件提交。所有项目完成人都需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有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把关;无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单位审核把关。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项目完成人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工作所在地派出所查询,查询时段至少为2023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提名项目所有完成人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第一完成单位存档备查。

(4)四川省技术发明奖:由第一完成单位基于提名项目所有完成人填写并加盖公章,以PDF文件提交。所有项目完成人都需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有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把关;无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单位审核把关。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项目完成人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工作所在地派出所查询,查询时段至少为2023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提名项目所有完成人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第一完成单位存档备查。

(5)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由第一完成单位基于提名项目所有完成人填写并加盖公章,以PDF文件提交。所有项目完成人都需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有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把关;无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单位审核把关。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项目完成人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工作所在地派出所查询,查询时段至少为2023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提名项目所有完成人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第一完成单位存档备查。

(6)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无。

(7)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软科学研究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基于提名项目所有完成人填写并加盖公章,以PDF文件提交。所有项目完成人都需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有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把关;无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单位审核把关。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项目完成人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工作所在地派出所查询,查询时段至少为2023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提名项目所有完成人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第一完成单位存档备查。

(8)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基于提名项目所有完成人填写并加盖公章,以PDF文件提交。所有项目完成人都需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有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把关;无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单位审核把关。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项目完成人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工作所在地派出所查询,查询时段至少为2023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提名项目所有完成人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第一完成单位存档备查。

(9)四川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由提名人选省内第一合作单位加盖公章,并以PDF文件提交。候选人需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有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把关;无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单位审核把关。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候选人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工作所在地派出所查询,查询时段至少为2023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省内第一合作单位存档备查。

7.提名人选(项目)应进行提名前公示,被提名项目所有完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人选(项目)方可申报。公示情况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其他要求

1.纸质提名书主件和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需附2套科普作品。

2.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被提名项目单位须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再进入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具体注册程序及要求详见省科技厅通知(详见附件)。

3.提名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12月4日(星期四)09:00。为保障网络提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由绵阳市提名的,网上资料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1月7日(星期三)17:00前在网络上提交,纸质材料请于2026年1月19日(星期一)17:00前,将申报材料和单位内部公示情况(不少于5个工作日),统一报送市科技局330室进行形式初审,逾期概不受理。依托其他单位和专家个人提名的在绵人选和项目,请按照省厅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并报市科技局备案。

三、联系方式

1.市科技局联系电话:0816-2332465

2.省科技厅提名咨询电话:

028-86723271、86728520、86720583、86710082

3.用户注册和用户认证相关事项咨询:

(028)12345

4.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技术热线:

028-65238305、85249950

关于开展202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网址:

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5/12/1/5d07403b2ef7422ba6e444121036aa5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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