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市委、市政府于2019年3月2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沪委办发〔2019〕78号)文件的相关精神和要求,适应新的形势变化,对《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24〕2号)进行修订。

二、制定的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沪委办发〔2019〕78号)文件精神,更好服务国家与上海科技创新发展战略需求,加快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创新对普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引领能力,推动建设“上海科技创新中心新的增长极”,结合本区实际,对相关政策进行修订。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

《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扶持对象、扶持方式、使用管理、附则四大部分。其中扶持方式共4条,包括支持科技研发平台建设、支持科技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载体建设以及区投资促进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符合区域产业导向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等四个方面;使用管理和附则对项目的流程管理和相关要求作了说明。

四、政策的起草过程

截止目前,区科委根据区发改委牵头统一组织安排,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第783号)规定,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上海市技术市场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5〕131号)《关于人工智能“模塑申城”的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24〕27号)《上海市进一步扩大人工智能应用的若干措施》(沪经信智〔2025〕489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对本政策做出修订,包括增补和调整部分条款,更新部分内容表述。在书面征求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投促办、区商务委等相关部门意见建议,以及书面征求政策涉及对象和利害关系人意见后,对政策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