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质量强省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甘政发〔2021〕81号)规定,经重新考核评价,报请省政府同意,继续保留兰州高压阀门有限公司、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滨河食品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奥凯种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古浪县八步沙林场、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七家组织甘肃质量奖称号。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撤销长城电工天水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质量奖称号,收回奖牌和证书。
希望获奖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做到以质取胜、追求卓越,持续强化质量管理创新、技术革新和模式更新。全省各行各业要以获奖单位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抓住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创新生态,努力在各行各业打造更多叫得响、立得住、传得开的“甘肃品牌”,为推动全省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注入新动能,推动质量强省迈出坚实步伐,为奋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