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实现服务业运行逐月向好,全年服务业增加值总量达到5700亿元的总体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工作措施
1.创新服务业发展新模式,加快实施“人工智能+服务业”发展,鼓励打造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旅游、智慧教育等创新应用场景。深入挖掘无人驾驶、电子信息等新领域服务业市场,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化发展。
2.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推出一批大型演艺、赛事活动,大力发展宠物经济、旅游经济、冰雪经济,打造一批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
3.打造“慢经济场景”,依托海岸资源,打造海钓、岸钓、船钓等娱乐场景,依托山海步道,打造串山、观海、揽城等休闲场景,不断提升城市魅力。
4.筛选100家重点服务业企业,主动靠上服务,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多措并举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稳定生产经营预期。
5.用好国家、省政策资金,争取更多服务业项目获得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等的支持。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争取更多优质项目获得支持。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自审自发”试点政策,加快债券发行使用,支持交通运输等服务业领域项目建设。
6.对国家、省各类资金支持项目,推动建立政策性资金直达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到位和使用效率。将政策纳入“烟惠通”政策兑现平台,实现直达企业,提高政策效率的效果。
7.梳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情况,协调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和考核奖等及时足额发放。协调国家、省驻烟单位,及时发放工资和津补贴。对欠发和缓发的单位,督促做好工资津补贴发放工作。
8.推进1248个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加快建设,争取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再谋划一批高成长性企业的建设项目,推动全市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扩容。
9.强化服务业各行业运行监测调节,密切关注行业趋势性变化和异常波动,及时分析研判总体进展和走势。加强运行监测分析成果运用,明确短板弱项,推动靶向施策。
二、明确具体行业行动计划
(一)批发和零售业行动计划。
10.建立批发零售企业数据库,用好消费品“以旧换新”数据。梳理知名品牌的分支型企业,加强服务扶持,依法依规推动外来企业在本地落户发展。
11.梳理行业企业清单,支持完善供应链服务体系,推动批发业稳量提质。提升零售业,统筹用好汽车、家电、手机、家装、电动自行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资金,优化流程,提高成效。
12.引导首店资源向核心商圈集聚布局,进一步强化规模效应和示范效应。力争全年引进首店30家以上。新建改造一批县域商业体系项目,补齐农村消费设施短板。
13.推动本地商家加快社交电商、即时零售应用,促进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发展,构建“线上种草+线下体验”的消费闭环。持续打造“‘参’入烟台拥‘鲍’大海”城市消费品牌,以“一路山海·烟台购”2025烟台消费促进年为引领,积极吸引批零住餐企业参与活动,力争全年组织开展重点消费活动200场。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行动计划。
14.全力培育“准规上”企业,大力挖掘扶持一批“幼苗”企业,重点排查拥有50辆车以上和经营状态稳定良好的道路货运企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更新纳入企业培育库。
15.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通过申报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线路奖补等方式,引导城乡客运、邮政快递等运力资源共享,鼓励各区市开通农村客货邮线路,力争全年开通农村客货邮线路40条以上。
16.引导客货运输企业安装、更新高速公路ETC设备,开展车辆号牌备案,推动客货运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享受八五折优惠。加快推动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17.发挥现代物流产业链机制作用,及时掌握企业物流运输需求,搭建物流供需服务平台,为我市工业企业物流降本增效创造良好条件。对59家重点交通运输企业建立“一对一”联系机制,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18.鼓励有能力、有条件、有意愿的区市,统筹民生保障和工业经济发展,建立“气源、管输、城燃、用户”四方协商机制,有序开展天然气直供试点。争取省发展改革委开展省内天然气长输管道成本监审,优化定价政策,切实降低烟台段天然气管道运输成本,实现天然气领域降本增效目标。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邮政管理局)
(三)住宿和餐饮业行动计划。
19.擦亮“中国鲁菜之都”品牌,挖掘本土餐饮文化,开展文化贸易千帆出海行动,持续推动“鲁菜出海”职教推广项目,组织开展市级绿色饭店评选活动。鼓励企业发展研发中心、配送中心及中央厨房,通过连锁、加盟等方式拓展市场,打造一批全国性、区域性鲁菜餐饮品牌。培育壮大鲁菜协会、团餐协会,支持餐饮企业申报老字号。
20.开展“地标美食”宣传推介活动,围绕重点商贸区、步行街、烟台特色美食街区等,打造一批特色美食旅游线路。组织发布烟台美食地图,举办“跟着超赛品美食”系列餐饮促消费活动。
21.引导住宿业市场主体提升住宿接待能力和涉外服务水平,支持引进国际、国内高端品牌连锁酒店,发展国际化商务、休闲度假等酒店集群。发展星级酒店、等级民宿,深入开展旅游饭店、等级民宿评定工作,力争全年星级饭店和等级民宿分别达到48家、23家。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动计划。
22.加快推进制造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鼓励支持运营商开展智改数转网联项目,持续创建省级以上晨星工厂和5G工厂。支持运营商梳理数据中心、智算中心业务能力,开展供需对接活动,助力增加算力业务收入。支持软件企业参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
23.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培优工程,加快推动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应用。持续开展数字化转型和人工智能“揭榜挂帅”,打造可复制推广典型场景解决方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资金支持。
24.面向工业研发设计、生产控制等领域,抓好山东省工业软件研发推广项目、山东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加力突破一批卡脖子工业软件产品,支持企业创建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打造省级首版次高端软件,尽快形成新营收拉动。
25.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鼓励制造业领域骨干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面向工业设计、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服务、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信息增值与智能服务等方向,提供专业化、智能化、集成化的增值服务,推动企业由设备制造商向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型。
26.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级、省级科技项目,建设一批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服务业创新中心等平台,力争培育5家以上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瞪羚企业。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金融行动计划。
27.对全市53家银行机构和79家保险机构进行跟踪服务,引导各金融机构扩大业务规模、加快产品创新,持续提升金融产业贡献度,对表现突出的金融机构授予“支持烟台发展突出金融机构”称号。力争年末全市银行业“两项收入”增速6.5%左右,保险业保费收入突破380亿元。
28.建立重点产业“场景揭榜”、重点园区“特色竞赛”和金融机构“三争三促”等三项机制,开通“业务审批省市县三级联动”“前后台配合并联审核”等融资审批绿色通道,持续提高金融政策直达性和项目对接成功率。力争全年实现贷款增量破千亿元,贷款增速10%以上。
29.深入实施烟台市“金融有礼港城欢乐购”提振消费活动,用足用好个人消费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金融机构适配消费需求,创设一批靶向金融产品,加快形成金融支持全链条消费促进体系。力争全年住户消费贷款规模回稳向好,全市服务业贷款余额不低于100亿元、增速25%以上。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六)房地产行动计划。
30.落实好高品质住宅技术标准、开发支持政策、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进一步优化技术指标,打造群众满意的“好房子”。加大中心城区和产业聚集区的配套供给力度,抓好168个重点在建项目建设,更好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
31.依法处置超期未开发土地,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企业土地、规划、建设、纳税等数据信息共享。对已供地未开工地块,逐个研判分析,“一地块一方案”分类处置。统筹运用督导帮扶、政策回购、置换调整、司法处置等手段,加快盘活闲置存量土地。
32.建立全市房地产项目台账和问题清单,明确服务专员,加强全程监管,帮扶解决开复工梗阻难点问题。精准引进“城市合伙人”参与片区综合更新,加快推进经伦街片区、珠玑TOD、环海路片区等城市更新单元的10个配套住宅项目。加速推动2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进程。
33.积极探索危旧房改造新模式,选取危旧房集中、老百姓改造意愿强烈的区域,开展“原拆原建”试点。用好“两新”政策,加快717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适老化改造,推进老旧住宅小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助力提升老旧住宅品质,打通老旧住宅“以旧换新”通道。
34.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房屋套数认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贷款额度等最新优惠政策,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到期年龄上限。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或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5.通过给予购房补贴,支持“以旧换新”促进二手房与存量商品房联动。支持以需定购促进保障房与存量商品房联动,支持以购代建促进城中村改造回迁房、城市更新安置房与存量商品房联动,打通存量商品房和二手房、保障房、安置房转换渠道。
(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动计划。
36.加快商务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发展,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依托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优势,围绕16条重点产业链开展“链主式”招引,力争全年新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家以上,营收增速达到5%以上。
37.全力稳住人力资源服务业,重点关注全市龙头企业发展情况,争创国家级两业融合试点城市,支持机构举办高规格、规模性行业供需对接交流活动,加强跨省市交流,提升企业业务拓展能力。全力帮扶营收下降较大的企业,积极协助企业对接职业院校、大型用工单位等,年内组织专场招聘会3-5场,努力促进企业营收提升。
38.加快司法服务业发展,积极洽谈对接知名律师事务所,推动其在烟台设立分所,力争全年引进2家国内知名律所落户烟台,并指导其按照上级政策依法纳税。
39.深入实施广告业市场主体培育三年行动,建立优质广告企业资源库,力争全年广告业市场主体突破7000户。支持国家广告产业园区优化生态,加快向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广“广告+”融合发展模式。
40.大力培育旅游市场主体,开展旅游饭店、旅行社、导游三类市场主体业务技能提升行动。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行动计划。
41.建立科技服务业协同推进机制,积极培育研究开发、信息技术、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认证、工程技术、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工业设计、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业态,力争全年科技服务业主要指标不低于全市服务业水平,不低于全省科技服务业水平。
42.对全市163家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跟踪服务,“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动营收下降的企业尽快止跌回升、稳定增长。
43.动态调整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科技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重点培育名单,精准指导帮扶。支持制造业、农业、建筑业等非科技服务业主业的企事业单位,剥离科技服务业板块,注册成立实体化运营企业,开展专业化科技服务业务。鼓励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业有经验的科技人员创办科技服务机构。
44.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山东省先进技术服务型企业。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等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加入省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网。
45.面向国内外引进创新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行业影响力大的高端科技服务机构,支持全球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在烟台设立功能总部、地区总部或独立法人机构。支持国内外500强企业、龙头企业等在烟台设立研发总部、研发中心。支持市外高校在烟台设立成果转移服务中心,推动我市企业与境内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促成校企双方签订技术合同,带动壮大烟台科技服务市场。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九)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行动计划。
46.加快老岚水库后续工程建设,及早发挥效益。推进莱阳市南泗庄中型水库年内开工建设,提升供水能力。通过科学实施水资源调配,强化水源保障,推动供水企业稳定营收,为水利服务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47.针对绿色金融工作,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积极组织做好环境服务业项目申报和储备,争取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美丽山东建设金融项目库,强化美丽烟台建设项目的金融支持。
48.全面建立梳理服务业企业清单,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分类指导、精准服务,做到一企一策、一业一策,强化政策宣传和协调服务,推动水利领域服务业发展提质增效。
(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十)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行动计划。
49.鼓励品牌连锁企业进社区,提供一站式购物、餐饮、生活服务等,加快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力争全年新增或提升一刻钟便民生活圈30个,提升居民消费便利性和品质。
50.持续开展家政服务员技能升级行动,推广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依托“家政信用查”平台扩大免费线上培训覆盖面,力争全年家政企业入驻总量达到45家以上。常态化开展市场招聘活动,举办“民营企业服务月”“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等系列招聘求职服务活动。
51.持续打造巾帼家政服务品牌,举办“烟台大姐杯”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竞赛、巾帼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举办诚信家政进社区活动等家政服务品牌展示推广活动,提升品牌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十一)教育行动计划。
52.增加优质幼儿园供给,全市优质园占比提高到80%以上。支持幼儿园招收3岁以下幼儿,落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的保育教育费免费政策。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新改扩建中小学13所。支持创建5所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积极申报争取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
53.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实现“两个只增不减”。督促各区市按时足额拨付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为民办学校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推动民办学校营收提升。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十二)卫生和社会工作行动计划。
54.支持社会力量在老年病、康复、儿科、护理等专科领域举办医疗机构,支持连锁化、高端化的医疗机构及具有特色优势的中医医疗机构,推动差异化发展。力争全年规上企业营收达到30亿元左右。
55.发展托幼一体服务、用人单位办托、医育结合等模式,力争全年每区市至少建成2家普惠托育机构、1家县级医疗机构延伸开展托育服务,新增托位3000个。
56.推动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品牌化规模化主体,支持达到一定数量、服务效果好的连锁化养老服务项目。力争全年至少培育1家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养老服务机构。
57.大力激活养老消费需求,稳妥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减轻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支付压力。力争全年吸引超200家养老服务机构参与补贴项目,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消费券领取率不低于50%。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民政局)
(十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行动计划。
58.实施文旅金融双向赋能行动,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文旅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力争获得专项贷款30亿元。举办2025年烟台市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大会等招商活动,邀请50家重点头部投资企业参会,推进中创影视城等项目落地,推动更多有效投资年内加速增长。
59.做强票根经济,培育“跟着赛事、演唱会、微短剧去旅行”新业态。高标准举办2025电视剧大会、“八‘鲜’过海·山东海鲜美食争霸赛”“2025山东省齐鲁足球超级联赛烟台赛区”、2025莱阳村歌大赛、烟台沙滩音乐季等系列节会、赛事、演艺活动,不断释放营收增长新潜力。
60.打造“仙境海岸·好运烟台”城市体育赛事总品牌,做强做大赛事经济,多维度推动体育消费。力争全年举办黄渤海城市体育联盟消费季、2025全国帆板冠军赛、2025烟台马拉松等各类赛事活动4000场以上,加快体育健身休闲、体育竞赛表演业等服务业发展。
61.充分发挥影视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的撬动作用,培育一批影视企业、基地和园区,力争全年新增影视企业45家以上,吸引50个以上的剧组到烟台进行影视创作采风和取景拍摄,进一步推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
(牵头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体育局)
(十四)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行动计划。
62.根据国家、省调整地质测绘、水上交通、体育运动员等部分行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实施标准调整工作。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三、完善推进保障措施
63.健全机制。建立由市长挂帅,分管副市长领衔推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司其职的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制度。强化服务业行业牵头部门“管行业就要管发展”的理念,明确牵头部门和主管部门责任,抓实抓细各领域经济运行、市场主体培育、行业发展规划等。进一步强化和理顺区市政府(管委)主要领导抓服务业的体制机制,形成全市上下衔接协调的服务业良好格局。
64.强化督导。市发展改革委要统筹推进全市服务业工作,定期召开服务业专题会议,分析服务业运行情况和行业发展态势,协调部署下步工作,并对行业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各行业牵头部门要建立本行业的重点培育企业、招商引资等清单,按月报送各自行业经济运行情况,按季度报送本行业发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措施,年底报送工作总结和下步工作计划。
65.保障要素。积极吸纳社会资本,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引进外来投资,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为服务业提供充足资金保障。坚持紧贴产业链布局人才链,加快构建“以产聚才、以才兴产、产才融合”发展格局。着力落实青年人才来烟创业就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高端人才引育“双百计划”的各项政策,加大人才培育和引进力度。出台我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安排好资金投向,促其真正落地见效。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