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温州市人民政府2025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二批)》予以公布。

附件:温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二批).docx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