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明确“支持创新园区建设”。市科技局对鸠兹科创湾园区2024年度建设运营情况进行考核,经过核查、上会研究等程序,拟将湾沚航空智谷评为“优秀”等次;暂不评“良好”等次。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实名书面反映。
联系科室:产业科 3832973
机关纪委:3830693
2025年11月21日
根据《2024年度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明确“支持创新园区建设”。市科技局对鸠兹科创湾园区2024年度建设运营情况进行考核,经过核查、上会研究等程序,拟将湾沚航空智谷评为“优秀”等次;暂不评“良好”等次。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实名书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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