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相关项目合同要求,我局2024年度立项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促进类项目已到期,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要求,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总结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2024年度立项的省级和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促进类项目,共计13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材料

(一)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书(下称《验收书》,见附件2);

(二)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和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三)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执行情况、主要绩效、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四)项目达标情况证明材料;

(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证明材料(项目经费决算表、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凭证票据复印件等)(附件4);

(六)2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成果、论文、专著、资质、各类证书、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三、验收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

请各单位对照项目合同和项目实施方案,自查项目实施情况,并按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填写《验收书》。

(二)材料提交

1.请于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17:00前,将验收材料按照《验收书》、项目合同书复印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工作总结报告、项目达标情况证明材料、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的顺序扫描成彩色PDF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zscqcjk@huizhou.gov.cn,电子邮件主题请严格按照以下格式:“2024年惠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促进类)项目验收+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2.电子版材料通过市局审查后,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将符合要求的项目验收材料按照项目合同书复印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工作总结报告、项目达标情况证明材料、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的顺序统一汇总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材料提交要求详见附件3),盖章后提交至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明二路17号1号楼710室),电子扫描件同时提供。

(三)集中核查

本次验收工作采取会议验收的方式,验收时按专题对项目进行分组,主要流程为:项目实施单位进行PPT项目介绍(10分钟),评审专家质询、项目单位答辩(10分钟),专家组评议并形成验收意见。

(四)会议验收

验收会议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验收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后另行通知。

四、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冬宁、李越荣,0752-2831292。  

附件:1.需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2.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书

3.结题验收材料具体提交要求

4.项目结题财务验收经费决算表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