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领域
面向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和全市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引进、扶持围绕我市1030产业体系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开展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重大技术攻关的创新创业人才。
二、扶持政策
(一)对获得立项的创业领军人才,分层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项目资助,对获得500万元项目资助的给予200万元购房补贴,其余给予100万元购房补贴(创业领军本土成长人才不享受购房补贴)。
(二)对项目承担期结束、通过验收且成长性较好的创业领军人才,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项目滚动支持。
三、支持类型和条件
本批次开放申报创业领军人才,分为已落户项目和未落户项目。
(一)已落户项目主要支持既通科技又懂市场,带团队、带技术、带项目来苏州创业,对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起到引领促进作用的领军人才,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和全职创业的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相关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创办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或现代服务业企业,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相关核心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
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3.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股权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4.申报人应于2021年1月1日后来到苏州,2023年7月1日-2025年11月30日之间完成企业工商注册等相关工作。
5.苏州本土创新体系培养的人才,基本条件除满足上述已落户项目条件1-3外,还应满足:申报企业为人才在苏州首次创办的企业,企业于2023年7月1日-2025年11月30日之间完成企业工商注册等相关工作,原则上人才全职在苏州创业。
(二)未落户项目主要支持拟来苏州创业的人才,优先支持各地重点推荐和支持的海外人才、拟全职创业人才。基本条件应满足上述条件1-3,并在获得创业领军人才认定资格后,于2027年6月15日前在苏州完成企业工商注册等相关工作。
四、申报方式
申报人及单位访问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专题网站:https://sst.suzhou.gov.cn/gslj,按要求在线填写项目信息,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地申报项目由当地科技部门在网上审查并推荐上报。网上集中受理时间:2025年11月29日9时-2026年1月4日9时。
五、联系方式
系统注册、填报咨询:400-8696-086
申报咨询及材料受理咨询:
张家港市0512-58286125
常熟市0512-52939170
太仓市0512-53890680
昆山市0512-57317683
吴江区0512-63981898
吴中区0512-67682696
相城区0512-85182160
姑苏区0512-68727616
苏州工业园区0512-67068021
苏州高新区0512-68751503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