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开展2026年福建省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总体目标及申报要求

1、总体目标:根据本地生态气候条件、土壤类型、耕作制度,科学选择新品种,做好2026年福建省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根据上级下达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建立马铃薯品种展示示范片点1个。

2、申报要求: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填报项目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重复补助。

二、项目资金补助与验收

1、资金补助: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相关支出费用补助,包括展示示范片点的种子、肥料、农药等农用物资补贴,展示示范田间操作、观察记载的人工费用,现场考察与技术培训等环节的相关支出费用补助。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资金规定用途,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各项工作按时完成。申报单位如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的,责任自负。

2、项目验收:项目实施主体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任务,项目完成后由我局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及时核拨补助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不予拨付补助资金。

三、项目申报办法及实施内容、补助标准

1、申报主体:全区有一定规模种植且能够实施本项目的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

2、申报材料:2026年福建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项目申报表及汇总表(附件1-2)、耕地承包合同(或土地流转协议)、营业执照、项目实施地块“天地图”截图等,材料一式两份,A4纸复印(打印),加盖申报主体公章。

3、申报时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通知辖区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主体应于2025年12月19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长乐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种子科,电子版发邮箱clqzzk@163.com。联系电话:0591-28922135。

4、项目实施内容、补助标准:马铃薯新品种展示与示范,展示示范面积200亩以上,展示示范品种10个以上,补助经费5万元。

四、其他事项

实施主体接受长乐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种子科指导,实施相关项目:展示示范片点在醒目位置树立展示示范牌,标明面积、品种、实施单位、技术指导单位等信息;实施主体安排专门人员全程观察记载数据,适时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并及时提供记载数据、项目实施过程照片、项目总结及农用物资购买发票等材料。

附件:

1.2026年福建省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示范项目申报表

2.2026年福建省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示范项目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