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老字号建设管理办法》(苏商规〔2023〕1号)和《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江苏老字号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商流通函〔2025〕543号)要求,我市开展了新一批“江苏老字号”遴选推荐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地商务部门推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1日—11月13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行政中心B座1041室,邮编:224000,电话:80501017(机关纪委)、68011041(流通业发展处),传真:80501012。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新一批“江苏老字号”拟推荐名单汇总表.pdf

盐城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