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实施方案》(闽市监注〔2024〕154号)要求,经自愿申报、部门推荐、材料审核、征求意见、地市公示等程序,2025年度全省拟认定1040户“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

如对拟认定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省市场监管局注册审批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47号

电话:0591-63097832

传真:0591-86252880

附件:2025年度福建省“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拟认定名单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