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我省数字经济集聚区建设,我委组织了第五批省数字经济集聚区认定工作,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我委拟认定21个集聚区为第五批省数字经济集聚区。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9日-12月2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反馈至我委(请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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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五批省数字经济集聚区拟认定公示名单

附件

第五批省数字经济集聚区拟认定公示名单

序号集聚区名称所在地
1南昌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AI数字经济集聚区南昌市
2江西慧谷·红谷创意产业园南昌市
3问鼎数字经济产业园南昌市
4新余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新余市
5新余市农产品电商数字经济集聚区新余市
6分宜数字农业产业集聚区新余市
7萍乡安源数链商贸集聚区萍乡市
8莲花县数据要素创新应用园区萍乡市
9上栗县数字烟花产业集聚区萍乡市
10章贡区数字健康产业集聚区赣州市
11赣州蓉江新区大数据产业集聚区赣州市
12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数字产业集聚区上饶市
13德兴市数据创新应用产业集聚区上饶市
14泰和电子信息数据创新应用集聚区吉安市
15吉州区数字农贸产业融合集聚区吉安市
16铜鼓县数字林业集聚区宜春市
17靖安县大健康数字经济集聚区宜春市
18乐安县智慧笋业数字经济集聚区抚州市
19东乡数字商贸产业集聚区抚州市
20永修云山经开区有机硅产业数据创新运用集聚区九江市
21余江数智农业产业园鹰潭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