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西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藏财科教〔2024〕47号)、《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藏科发〔2024〕322号)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立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12月19日-12月2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区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研诚信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书面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或直接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区科技厅机关纪委或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2026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立项目公示清单
联系电话:
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研诚信处:0891-6833529
科技厅机关纪委:0891-6817870
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891-6599819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