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经市州组织项目申报和初审、省商务厅组织第三方机构评审等环节,现将部分拟支持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2月19日至12月25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反映,反映材料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2025年省级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

联系电话:

027-85378856(省商务厅外贸处)

027-85775686(省商务厅外资处)

027-85754735(省商务厅口岸处)

027-85780263(省商务厅流通处)

027-85774365(省商务厅财务处)

027-85774519(省商务厅直属机关纪委)

湖北省商务厅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