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效推进我市第三批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按照《绵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绵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以及《绵阳市分类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以“揭榜挂帅”形式公开征选试点细分行业牵头服务商。

    一、榜单设置

    本批次分类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项目共4个,属于“链景双擎”(细分行业精准推进)项目。

    (一)项目名称:

    1、绵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电子元器件制造行业牵头服务项目;

    2、绵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先进金属战略材料行业牵头服务项目;

    3、绵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高端装备制造行业牵头服务项目;

    4、绵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现代食品制造行业牵头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建设并维护细分行业充分、高水平、公平的数字化转型服务体系,跟踪企业数字化改造进程,负责试点企业托底服务,推动试点企业按期按质完成试点任务。

    (三)项目目标:

    1、体系建设。(1)服务商资源库。在市经信局公开征选基础上,按照同等标准补齐、补强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综合型服务商、各主要场景服务商分别不少于2家,其他场景以及金融、评估咨询等服务商数量不限,其中主要场景重点参考《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所列数字化经营应用场景。建立细分行业服务商动态管理及退出制度。(2)产品与服务资源库。负责“小快轻准”产品与服务等组织开发、征集遴选、展示推广。(3)公共服务平台。配合建设运营绵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及相关细分行业子平台。(4)典型案例总结与推广。负责相关细分行业试点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并配合宣传推广。(5)供需对接。负责企业需求收集整理,配合组织供需对接。(6)面向服务商的服务。做好细分行业服务商的支持与服务工作,构建并维护公平的服务生态。

    2、服务跟踪。配合主管部门通过解决方案初核、定期抽查等方式对试点企业改造实行全流程跟踪、成效监测,收集整理和反馈企业意见、投诉等。

    3、托底服务。为服务需求得不到响应、服务商履约异常或离场的试点企业,提供托底服务。

    (四)项目周期:预计2年(从签订项目任务书之日起,至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验收合格为止)。

    (五)资金支持:对完成任务的挂帅单位给予资金支持,支持额度将由试点工作专项支持政策明确。

    (六)成果交付要求:完成服务周期所有任务,达成项目目标,本细分行业试点企业(电子元器件制造行业不少于122家企业,其中规上企业不少于119家;先进金属战略材料行业不少于95家企业,其中规上企业不少于89家;高端装备制造行业不少于107家企业,其中规上企业不少于90家;现代食品制造行业不少于76家企业,其中规上企业不少于74家)均达成试点目标,“揭榜挂帅”项目通过市经信局验收。

    二、揭榜指南

    (一)揭榜资质

    1、鼓励注册地在绵阳市的数字化服务商等各类数字化服务主体及联合体申报,鼓励市外服务商与本地服务商等组成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本地服务商)揭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央属在绵分支机构不受此限制),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本地服务能力;

    2、揭榜单位近三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无垄断行为记录等;

    3、揭榜单位应具备执行榜单任务的技术研发、产品供应、一体化服务以及相关资源整合能力,拥有专业、稳定的技术团队,具有服务制造业的成功案例和行业经验积累(有关要求详见申报书);

    4、优先选择获得省级及以上数字化转型领域的资质、奖项或称号等的单位。

    (二)揭榜程序

    1、申报。揭榜单位于12月28日前将揭榜挂帅项目申请报告(纸质一式3份,电子版1份不限介质)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初审及推荐。各地于12月30日前将初审合格的申请报告及推荐汇总表报送至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地址:绵阳市长虹大道北段142号515室,联系人:姚伟,联系电话:0816-2332161。

    三、其他事项

    (一)揭榜单位应按要求提供揭榜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行性等负主体责任。

    (二)挂帅单位须独立承担榜单任务,不得外包。挂帅单位为央属企业在绵分支可调用上级公司技术及资源支持,但不得委托上级公司执行榜单任务。

    (三)挂帅单位同时可为试点企业提供改造服务,但不得利用牵头服务商身份进行不公平竞争,更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干扰、限制其他服务商与试点企业的合作。

    (四)挂帅单位须接受市经信局在工作范围内合理的调度与调剂。

    (五)挂帅单位未完成任务的,将按照《绵阳市分类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予以惩罚。

    (六)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动员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揭榜。

    (七)“揭榜挂帅”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周期监督检查,各方应严守纪律、履行职责,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监督举报方式:

    市纪委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0816-2928907;

    市经信局机关纪委0816-6386292。

    附件:

    1.绵阳市第二批分类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项目申请报告

    2.绵阳市第二批分类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项目推荐汇总表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