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职称工作安排任务要求,我们研究起草了《辽宁省海洋经济领域职称评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12月2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处(电子版同时发送电子邮箱),无反馈视为无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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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辽宁省海洋经济领域职称评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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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辽宁省海洋经济领域职称评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