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科技局《安庆市企业研发中心认定办法(试行)》和《关于开展2025年市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企业申报、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市科技局复核及会议研究,现对2025年度拟认定安庆市企业研发中心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的企业研发中心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市科技局反映。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平台建设科,电话:0556-5545237;市科技局机关纪委,电话:0556-5515451。

通信地址:安庆市菱湖北路30号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平台建设科,邮政编码:246000。

附件:2025年拟认定安庆市企业研发中心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