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修订)》(闽科规〔2022〕5号)有关规定,经申报推荐和评估,现将拟认定的24个省级技术转移机构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12月22日至12月26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了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单位提出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公示期限提出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科技服务处0591-87882425
监督电话:监督处0591-87305017
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22号科技大厦
附件:2025年拟认定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公示名单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