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24〕24号)等相关文件,为加快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现组织开展我市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上云用云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智能电器电子信息制造、新材料制品制造、绿色食品加工制造等三个试点行业内的制造业中小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在鹤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已列入鹤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名单范围内;
2.生产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规范管理,合法经营,在“信用中国”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违法违规行为,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已纳入《工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纳入征集范围。
三、支持方向
“上云用云”是指企业采取按需付费、以租代买、服务租赁等模式,使用云平台提供的计算、存储、数据库等信息技术基础设施,以及采用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管控、售后服务等云化核心业务系统,实现业务在线协同,促进降本提质增效。
上云用云类型: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
上云用云服务有效期:2024年10月18日-2026年10月17日。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自主申报
企业提交《鹤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上云用云申请表》(附件)至所属县区工信主管部门。
(二)县(区)初审推荐
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对属地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试点企业,汇总后正式行文推荐上报至市专班办,并将企业提交的电子版申请材料于12月26日前报送至hbsszhzx@126.com邮箱。
(三)市级复核公布
市专班办对各县区推荐的企业综合审核后,确定鹤壁市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上云用云企业名单,并予以公布。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需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一经查实有任何虚报不实情况,将取消试点企业申报资格。
(二)各县区要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试点工作并做好指导,持续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我市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上云用云企业征集申报。
附件:鹤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上云用云申报表.pdf
鹤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