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市园林和绿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各县级市(区、管委会)商务部门: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和《关于做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高质量推进试点工作,广泛征集、精心筛选消费拉动效果好、示范引领作用强、创新性特色突出的项目纳入支持项目清单,经研究,决定全面开展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9日

二、支持方向

(一)支持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

支持打造一批具有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在重点商圈商街、创意园区、文化场所等打造多层次的新品发布平台载体,集聚一批传播、传媒、广告、策划等专业服务机构。支持具有引领性的国内外品牌开设高能级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并推动首店向总店、总部提升发展。支持时尚服饰、消费电子、美妆、潮玩、家居、汽车、智能终端、运动潮品以及服务消费等领域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产品和服务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支持有关展会开设首发专区、专场,集中展示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

(二)支持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

支持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推动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数字技术在商贸、文娱、旅游、健康、体育等领域的深化应用,打造一批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推动形成服务消费集聚区,支持重点商圈商街、文旅集聚区、传统购物型商超、废旧工业厂区向多元消费场景升级,拓展增加文化时尚、健康体育、艺术展览、主题社交、休闲娱乐等服务消费功能,推动重点赛事活动及演出“进商圈、进街区、进景区”。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支持外贸优品展销中心、特色购物中心或购物区、外贸优品品牌集聚的特色商业街优化升级,推广自主品牌+直供直销,打造具有特色和吸引力的消费场景。

(三)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

依托互联网数字娱乐平台和知识产权(IP)孵化平台,打通设计、开发、生产、营销、推广全产业链,开发系列周边产品,开设主题店、概念店等沉浸式消费空间,激发优质资源消费潜力。支持围绕本地特色文化,联动国潮动漫影视知识产权(IP)及文博场馆、非遗机构、历史文化名城等传统资源,推出一批影响范围广、社交属性强、创意新颖的综合性消费场景。支持老字号企业、新消费品牌企业依托本地优质消费资源,开设新店、旗舰店,开发推出“老牌新品”、“国货潮品”。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项目申报主体为苏州注册的法人机构、外地注册法人但在苏州有实体的非法人机构等。申报单位需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2.项目申报主体应为项目实际投资建设或运营主体。

3.愿意配合国家、省、市、县级市(区)商务部门、财政部门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开展审计核查等,能够及时、准确报送和反馈项目相关信息和数据。

(二)申报项目

1.项目须在苏州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应为在建和待建项目,不支持2025年9月底前投入营业使用的项目、预计投入营业时间晚于2027年6月底的在建待建项目。

2.申报项目需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符合试点支持方向,内容真实、合规,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项目信息应完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主要内容、预期目标、实施地点、实施期限、申报主体、投资规模与资金来源、预期带动就业人数、建成后运营计划等。

3.有关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新建、扩建基础设施等,不得用于支付罚款、赞助、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等,不得用于土地开发、征地拆迁、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支出项目。

4.已列入并享受过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5.上级部门如有其他要求,再另行确定通知。

四、申报方式

请市相关部门做好本条线、本领域优质项目宣传发动,全面摸底项目情况,及时掌握和动态跟踪项目动态情况。各县级市(区、管委会)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在前期摸底基础上,广泛组织发动,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政策宣讲和项目申报指导。

项目申报主体归口注册地商务部门统一管理,提交项目申报书(附件2),各县级市(区)商务部门会商属地财政等部门审核汇总后(附件1),于2025年12月29日前行文报送市商务局。

经各地审核筛选拟上报项目,相关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同时提供项目申报单位盖章PDF版和Word版,以光盘形式一并报送。

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张家港市 仲丽敏 0512-58222656

常熟市   王怡嘉0512-52880246

太仓市   李  力0512-53527489

昆山市   王  妹0512-57535298

吴江区   倪俊峰0512-63982283

吴中区   施旻霞0512-65263191

相城区   黄明铮0512-66836070

姑苏区   丁  溢0512-68727513

苏州工业园区 丁敏潇0512-66680940

苏州高新区   童文强0512-68750453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2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申报书.docx

苏州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