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深环〔2021〕212号)《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开展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验收评价工作的通知》(深环〔2024〕17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验收的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开展了材料审查、现场核查及综合评审。经专家评审,深圳市华星广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研发楼等9个试点项目符合验收标准,准予通过验收,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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