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推动我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根据《安顺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安市知〔2024〕1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6年第一批知识产权高质量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符合《安顺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安市知〔2024〕1号)有关规定。

2.高价值发明专利维持资助必须为2025年7月-12月期间,自申请日起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

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必须为2025年7月1日至12月30日,企业开展专利、商标质押贷款,本息还清,办理解除质押,偿还借款金额达200万元以上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4.资助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提交PDF版,与纸质版内容一致。

5.根据《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及运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已获得上级同一类型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二、请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县(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初审,管理部门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认真把关,出具初步审核意见。申报单位于2026年1月26日前将资助申请材料提交安顺市市场监管局,逾期视为放弃资助。

联系人:张婷;联系电话:0851-33284745。

附件1:安顺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定稿).pdf

附件2:安顺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申请表.pdf

附件3: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高质量资助资料邮寄地址及联系信息.pdf

附件4:安顺市2026年第一批知识产权资助审核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