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新区)商务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促消费稳增长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州市2025年推动商贸服务业稳增长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30日

柳州市2025年推动商贸服务业稳增长

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促消费稳增长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2025年柳州市限上批发业、零售业实现较快增长,现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正增长企业继续扩大销售

对2025年销售额实现正增长(含无基数企业),且2025年销售额及增量达到一定标准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按2025年销售额规模分档次分类给予一定奖励。

二、支持负增长企业加快恢复销售

对2025年1-10月销售额同比负增长,且2025年全年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全年同比增速较1-10月同比增速实现较大回升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按2025年销售额分档次分类给予一定奖励。

三、其他事项

(一)本政策措施涉及的奖励资金总量按1000万元控制,所需资金从市本级财政列支,各块资金安排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二)本政策措施奖励对象为在柳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诚信生产经营,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视同为独立法人单位。

(三)本政策措施按“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四)具体申报条件和程序详见政策申报通知。

(五)本政策措施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待申报工作完成后自动失效。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