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甬医保发〔2021〕52号)和《宁波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甬医保发〔2021〕53号)有关规定,经过申请受理、审核联查、专家评估、结果公示等程序,宁波市鄞州区2025年第四季度拟新增5家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布。

序号医药机构名称
1宁波鄞州铭医内科诊所
2宁波鄞州金锐口腔门诊部
3宁波鄞州五指堂中医门诊部
4宁波鄞州问心中医诊所
5宁波鄞州心仪口腔门诊部

宁波市鄞州区医疗保障管理中心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