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高新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粤发改高技函〔2025〕192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请于2025年11月26日前将申报汇总表和申请材料(纸质盖章版及电子版)报送市发展改革局产业和创新发展科。

    附件:粤发改高技函〔2025〕1921号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惠惠,3366779)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pdf

附件1-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1-2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pdf

附件1-3申报数据表.xlsx

附件1-4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1-5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