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部门: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机发〔2024〕10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流程的通知》(浙农字函〔2025〕177号)、《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萧山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萧农机〔2024〕429号)、《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萧山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及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流程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切实加强2025年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明细备案留存

2025年萧山区第二批至第六批中央及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明细表(分镇街下发)备案留存。

二、 补贴开展补贴机具核查

通过实地查访、电话询问等方式,对辖区内所有补贴机具的补贴发放情况、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如在核查中发现机具信息不符、机具缺失、虚假申报、已享受区级补贴的机具在三年内买卖等异常情况,请于2026年1月30日之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农机水利技术推广中心。

请各街道(镇)农业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履行补贴机具核查职责,确保2025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沟通联系。

联系人:陈淑娜 0571-89654214

附件:2025年萧山区第二批至第六批中央及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明细表.xlsx

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