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共4家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注销资质认定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给予办理注销手续。自注销之日起,上述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停止使用。

附件:2025年度嘉兴市实验室资质注销情况公示.xlsx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