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符合北京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在本区实际经营、依法纳税的建筑业企业。
(二)企业综合规模达到1000亿级、500亿级、100亿级、50亿级要求。
(三)条款中“不低于上年同期”的认证标准为企业2023年完成施工工程量总额和2023年新签合同总额。
事项描述
对企业综合规模达到1000亿级、500亿级、100亿级、50亿级且不低于上年同期的建筑业企业,分别最高支持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通州区支持建筑业企业奖励补助申请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申报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3
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和2024度财务审计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2023年度和2024年度项目台账等综合规模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2024年企业完税证明等纳税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6-01-19至2026-01-2323:59:59
办理程序
1.申报主体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 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北京市通州区企业政策兑现服务平台(https://qyfwpt.bjtzh.gov.cn:9000/qyfwdt),按要求注册或登录单位账号进行在线申报。
2.区住建委对电子版申报材料或线上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项目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9号)
咨询电话
010-69544575
特殊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持:
1.3年内发生由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2.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联合惩戒名单;
3.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不予支持的其他情形。
(二)同一申报年度内申报主体可同时享受北京市、通州区其他支持政策,区级同类型政策从优不重复。
(三)对申报资料不齐全的,由审核单位退回申报主体,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申报主体应在收到补充材料通知后及时补充,于申报截止日期前补充完毕,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